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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法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新疆奖学金细则)

新疆政法学院作为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政法类高等院校,始终秉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与维稳戍边人才。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创先争优的重要机制。该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实践与完善,已形成一套科学、规范、透明且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总体来看,该细则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评选”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也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评定过程层级清晰,从学院初评到学校终审,确保了程序的严谨性。奖项设置多元化,涵盖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以及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满足了不同层次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
于此同时呢,细则中还明确了严格的负面清单,对有违法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凸显了政法院校对学生品行和政治素养的高要求。这套细则的有效运行,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与进取精神,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

新疆政法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系统而严谨的工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维度的成绩比拼,而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价系统,其设计与运行充分体现了高等教育的内涵要求与政法类院校的办学特色。


一、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原则

奖学金的评定并非无章可循,而是严格遵循以下几项核心原则,这些原则是确保评定工作公正、有效的基石。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评选权利;“公正”要求评定过程和标准不偏不倚,严格按章办事;“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必须通过官方渠道向全校师生公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 择优评选、统筹兼顾原则:在众多申请者中,优先选拔那些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各方面表现最为突出的优秀学生。
    于此同时呢,也会适当考虑奖项类型和不同学生群体(如不同专业、年级)的分布,避免过度集中,鼓励更多学生看到努力的方向和希望。
  •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的设置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它引导学生不仅要追求优异的学业成绩,更要注重思想品德的修养、实践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其最终目的是激励所有学生向榜样看齐,形成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
  • 动态管理原则:学生的表现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奖学金评定实行动态化管理。一旦获奖学生在后续学习生活中出现不符合获奖条件的行为或情况,学校有权根据规定取消其荣誉并追回奖金,这保证了奖学金“奖优”的纯粹性。


二、 奖学金的基本类型与资金来源

新疆政法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构成多元,资金来源广泛,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类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其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是荣誉最高、奖金额度最大的奖项之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优”与“助困”的双重性质。
  • 自治区类奖学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或教育主管部门拨款设立,用于奖励自治区内高校的优秀学生,其评定标准与国家级奖学金类似,是自治区层面的重要荣誉。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事业经费拨款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多的奖学金。常见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学术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等,分别针对学生在不同领域的卓越表现进行奖励。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关心教育事业的社会企业、团体、校友或个人捐资设立。这类奖学金通常冠以捐赠方名称,其评定细则会在学校总原则框架下,结合捐赠方的意愿进行具体制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能力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要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任何失信记录。这是作为政法学院学生的基本政治素养和道德底线。
  • 学习能力与成绩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目的明确。上一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均需合格,且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比例要求因奖学金等级而异)。
  • 身心健康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要求。

此外,对于新生奖学金或其他特定奖项,可能会有基于高考成绩或入学表现的特殊条件。


四、 评定的核心指标体系与量化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奖学金的最终归属取决于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该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大板块按一定权重折算相加构成。

  • 学业成绩:这是评定的基础核心,通常占有最高权重(例如70%左右)。计算公式一般为:学业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课程范围包括上一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精准反映了学生的学术水平和投入程度。
  •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此部分全面考察学生的“第二课堂”表现,权重约占30%左右。它通常细分为以下几个模块:
    • 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理想信念、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纪律观念等。积极参与党团组织活动、主题教育活动、获得相关荣誉表彰者可获加分。
    • 实践与创新能力:鼓励学以致用和科技创新。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在“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积极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取得各类专业技能证书等均可获得相应加分。
    • 文体艺术素质:表彰在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有特长为校争光的学生。在校级以上文艺演出、运动会、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名次者可获加分。
    • 社会服务与学生工作:认可学生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担任学生干部(班干部、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等)并考核优良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均可获得量化加分。

各项加分的具体分值在实施细则中有详尽的清单列表,确保评价有据可依。


五、 一票否决的负面清单制度

为严肃纪律,确保奖学金的权威性,细则中明确规定了“一票否决”条款。凡在上学年度至评定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度所有奖学金参评资格: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者;
  •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 在学术科研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 有不诚信记录,如考试作弊、恶意拖欠学费、助学贷款违约等;
  • 在奖学金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 生活铺张浪费,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经学校认定不宜授予奖学金者。


六、 评定的组织与完整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遵循一套严格规范的程序,一般按学年进行,每年秋季学期启动对上一学年的评定工作。

  • 第一步:发布通知与政策宣传:学生工作部(处)或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计划,发布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金额、申请条件和时间节点。各二级学院通过班会、公告栏、网站等多种形式组织宣传,确保每位学生知晓。
  • 第二步:学生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需填写统一的《奖学金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交上一学年的成绩单、综合素质测评加分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活动证明等)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 第三步: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学院评审工作组。
  • 第四步: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复核和综合评审,根据名额和成绩排名确定学院初评推荐名单。该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第五步:学校复审与审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材料后进行形式复审和内容抽查,并组织召开校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最终审定,特别是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等重要奖项进行重点评议。
  • 第六步:全校公示与报备:审定的最终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公示无异议后,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行文表彰;国家级、自治区级奖学金名单则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七步:奖金发放与表彰:学校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学校通常会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并通过校园媒体宣传其先进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七、 申诉与监督机制

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畅通的申诉与监督渠道。学生对评审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工作组应在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学校评审委员会将进行复核并及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整个评审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全体师生的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新疆政法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动态体系。它不仅是一套冰冷的制度条文,更是学校育人理念的具体化呈现。通过这套精细化的评价与激励系统,学校有效地引导着学生成长的方向,塑造着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为培养忠于党和国家、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优秀人才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和精神动力。每一位学子都可以在这套规则清晰的体系中找到自己的奋斗坐标,通过不懈努力,去赢得属于自己的荣誉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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