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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京江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作为一所独立学院,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学院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院激励育人机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总体而言,京江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点: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程序严谨、标准统
一、结果透明,旨在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获得荣誉和奖励。评定标准体现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更将思想品德(德)、身体素质(体)、审美素养(美)和劳动实践(劳)纳入综合考评范畴,引导学生避免“唯分数论”,实现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奖学金设置具有层次性和多样性,既设有覆盖面广、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综合奖学金,也设有针对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的单项奖学金,甚至还可能包括针对特定专业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专项奖学金,形成了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网络。评定过程注重规范与引导相结合,通过明确的申报、审核、公示流程,以及可能存在的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环节,既保证了评定的严肃性,也发挥了教育引导作用,促进学生自我总结、自我规划、自我激励。可以说,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科学、完善且不断优化的制度,它在营造优良学风、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一、 奖学金评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开展,立足于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与激励机制,激发学生的内在潜力,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协调进步,成为德才兼备、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在此指导思想下,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体现在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均享有平等的申请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体现在评定过程中严格依据既定细则,客观评价,避免主观随意性,确保结果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表现。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标准、程序、名额以及初步结果和最终名单都要通过适当渠道(如学院官网、公告栏、班级会议等)向全体师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原则: 坚决破除“唯分数”的倾向。评定不仅考察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还将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表现(德)、身心健康状况(体)、文化艺术修养(美)以及参与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的情况(劳)作为重要依据,进行综合考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择优评选与引导激励相结合原则: 奖学金的设立旨在奖励优秀,树立榜样。通过择优评选,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同学争先创优的热情。
    于此同时呢,评定的过程和结果本身也是一种强有力的引导,向学生清晰地传达学院提倡什么、鼓励什么,从而激励学生明确努力方向,规划大学生活。
  • 规范操作与动态调整原则: 评定工作有章可循,流程规范,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审核、院系评审到学校审批,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于此同时呢,学院也会根据国家政策、社会需求以及自身发展实际,对奖学金的具体设置、评定标准或比例进行适时、必要的动态调整,以保持其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置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种类型,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长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综合奖学金: 这是覆盖面最广、最核心的奖学金类别,主要依据学生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综合奖学金一般设置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各等级的奖励金额和评定比例有所不同,旨在奖励那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均衡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 此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特殊才华或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它不强调综合表现的全面领先,而是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常见的单项奖学金包括:
    • 学习优秀奖: 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名列前茅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 奖励在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 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竞赛活动中为学院赢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工作奖: 奖励在党团组织、学生会、班级、社团等担任学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师生广泛认可的学生。
  •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这是由国家财政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评定标准严格遵循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额度较高,评选标准极为严格。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旨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定通常在综合测评和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需符合特定的资格条件。
  • 企业或社会捐赠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设立,通常附设特定的评选条件,如面向特定专业、鼓励某种精神或品质等。其评定办法参照捐赠方意愿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 评定资格与基本条件

申请各类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一些基本的资格和条件,这些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基本资格:
    • 须为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通常要求在校学习满一学年以上)。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 学业成绩要求: 这是评定奖学金,尤其是综合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 申请综合奖学金者,其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成绩均应合格(无不及格科目)。
    • 各等级奖学金通常对学生的学业平均绩点或智育测评排名有明确要求,例如一等奖学金要求智育排名位于专业或班级前百分之几。
    • 申请学习优秀奖等单项奖学金,对学业成绩的要求可能更高或更为具体。
  • 综合素质要求:
    • 思想品德: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 身心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心理健康,乐观向上。
    • 实践能力: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劳动教育等活动。
  • 特定限制条件:
    •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必须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原则上,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不可兼得(除非有特殊规定)。但综合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通常可以兼得。

四、 综合测评体系:评定的核心依据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综合奖学金和许多其他奖项的核心依据,它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量化评价。其构成一般包括学业成绩(智育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分)两大部分,按一定权重(如学业成绩占70%-80%,综合素质测评占20%-30%)合成总评成绩。具体计算方式各学院可能略有微调,但基本框架如下:

  • 学业成绩(智育)测评: 主要根据学生学年内所修所有课程(含必修、选修)的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平均学分绩点(GPA),再转换为相应的智育分数。这是综合测评中权重最高的部分,体现了对专业学习的重视。
  • 思想道德素质(德育)测评: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等。通常通过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评定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如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好人好事,可获得加分;如有违纪行为,则会被扣分。
  • 身心素质(体育)测评: 主要包括体育课成绩(如有)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
    于此同时呢,日常体育锻炼的参与情况、参与各级体育竞赛的表现等也可能计入加分项。
  • 能力素质(美育、劳育及创新实践)测评: 这部分内容较为丰富,旨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常见的加分项包括:
    • 担任学生干部并考核合格。
    • 参加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
    • 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
    • 参加文艺演出、艺术展览、演讲比赛等获奖。
    • 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劳动活动并获得表彰或产生良好反响。
    •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技能证书。

综合素质测评通常设有基础分和加减分项目,学生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班级测评小组和学院审核认定。


五、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会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机构,并遵循严格的工作流程。

  • 组织机构:
    • 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负责制定和修订评定办法,审定奖学金名额分配,审批最终获奖名单,裁决评定过程中的争议等。
    • 系(部)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由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部)奖学金评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受理申请、组织班级评议、初步审核推荐名单等。
    • 班级评议小组: 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资格和综合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加减分材料,计算综合测评分数初稿。
  • 工作流程:
    • 宣传发动: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通过文件、网站、会议等形式公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对象、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
    • 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班级评议与公示: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民主评议,计算综合测评成绩,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初步公示,征求同学意见。
    • 系(部)初审与公示: 系(部)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和排序,根据名额确定系(部)初评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 学院审核与审批: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核后,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议和批准。
    • 全校公示与表彰: 学院将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并择机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 异议处理与监督机制

健全的异议处理与监督机制是保证评定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

  • 异议申诉: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或邮件等实名方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或学生工作处提出。提出异议者应提供具体事实和依据。评审机构对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和处理。
  • 监督检查: 学院纪检部门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
    于此同时呢,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日常渠道对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 违规处理: 对于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予以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定过程中的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也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影响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科学完善的奖学金评定体系,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和学风建设产生了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 对学生个体的激励与引导: 奖学金作为一种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直接肯定了学生的努力和成就,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和成就感。更重要的是,评定标准像一根“指挥棒”,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合理规划大学生活,不仅注重知识学习,也积极投身于品德锤炼、能力提升和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其全面成长。
  • 对优良学风校风的营造: 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在校园内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氛围,激发了全体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有助于营造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 对教育公平与社会责任的体现: 公开透明的评定过程体现了教育公平,让努力者得奖,优秀者受誉。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的设立,则体现了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克服经济困难,安心向学,履行了教育的社会责任。
  • 对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奖学金评定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院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管理水平,为学院优化专业设置、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学生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反馈信息,从而间接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涉及指导思想、类型设置、资格条件、测评体系、组织流程、监督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的复杂系统。它不仅是简单的评优评先,更是一种重要的教育管理手段和育人途径。
随着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学院的发展,这套细则也必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更好地服务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目标。对于每一位京江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积极参与这一评定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宝贵的自我认知、自我规划和自我激励的成长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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