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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福州大学至诚奖助学金)

关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的综合评述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作为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福州大学与福建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始终秉持着“明德博学,臻于至善”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在办学过程中,学院深刻认识到,健全的学生资助体系是保障教育公平、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关键环节。
因此,学院构建了一套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这套体系不仅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青年学子的关怀与期望,也展现了学院自身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视。其奖学金体系旨在“奖优”,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对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奖励,树立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而助学金体系则侧重于“助困”,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辅以学院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切实有效的经济支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总体而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的奖助学金体系设计科学、渠道多元、管理规范,有效地发挥了资助育人功能,是学院人才培养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激励学业卓越与全面发展奖学金是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目标是表彰和奖励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以此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精神,引导他们全面发展。(一)国家级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金额度最大的奖学金项目,由国家财政出资,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该奖项的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是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极高体现。

  • 奖励对象: 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 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 评审与发放: 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奖金一次性发放给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对象: 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学生。
  • 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满足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要求,且必须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于此同时呢,学业成绩要求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比例(通常具体比例由学院根据当年名额和实际情况确定)。
  • 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 评审与发放: 与国家奖学金同步,每学年评审一次。学院根据下达的名额,结合各系(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经严格评审和公示后发放。
(二)学院级奖学金学院级奖学金是福州大学至诚学院自身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学生,覆盖面更广,种类更多样。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这是学院设立的最主要、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旨在奖励学年内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

  • 等级与标准: 通常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金金额逐级递减。
    例如,一等奖学金金额较高,二等奖学金次之,三等奖学金再次之,具体金额由学院根据当年财力情况确定。
  • 评选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量化考核,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根据综合测评排名,按比例确定各等级奖学金的获得者。
  • 评选周期: 每学年评选一次。


2.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院设立了多种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一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学习进步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相比上一学年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科技创新奖学金: 奖励在学科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学生。
  • 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 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奖励在班级、系级、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职务,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学生干部。
(三)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是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校友或个人在学院设立的奖学金。这类奖学金通常带有捐赠方的特定意愿,但同样旨在激励学生成才。
  • 来源多样: 捐赠方可能包括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知名企业、地方商会、杰出校友基金会等。
  • 设立目的各异: 有的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如计算机、金融、建筑等)的优秀学生,有的倾向于资助有志于到特定行业就业的学生,有的则用于鼓励品德高尚、具有领导力的学生。
  • 评选与发放: 评选工作通常由学院按照与捐赠方约定的协议执行,可能成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奖金标准和评选条件因奖项而异。这类奖学金不仅提供了物质奖励,也为获奖学生提供了与社会贤达、优秀校友接触的机会,拓展了他们的视野。

二、 助学金体系:保障学业完成与成长无忧助学金体系的核心目标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能够平等地接受高等教育。(一)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助学金体系的主体,由国家财政出资,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资助对象与条件

  • 资助对象: 学院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资助标准与档次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到三档,具体档位和金额根据国家政策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通常分为:

  • 特别困难档: 资助金额最高,对应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
  • 困难档: 资助金额中等,对应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
  • 一般困难档: 资助金额相对较低,对应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
  • 全年资助标准通常在每生每年2000元至4000元之间浮动,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3.申请与评定流程

  •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这是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前提。每学年初,学生需向学院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班级、系、院三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日常消费行为、同学评议等情况进行民主、客观的认定,确定困难等级。
  • 个人申请: 经过认定的困难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 评审与发放: 学院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资金,结合各系困难学生分布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资助名单和档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备案,并按学期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二)学院助困措施除了国家助学金,学院还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了形式多样的院内助困措施,形成对国家助学金的有效补充。


1.学费减免

对于家庭经济情况特别困难,尤其是遭遇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致使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全额或部分学费减免。这是一项力度较大的资助措施,需要学生提出申请,并附具详实的证明材料,经严格审批后执行。


2.临时困难补助

这是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性、临时性原因(如本人或家庭遭遇意外事故、疾病等)导致经济出现临时困难而设立的补助。学生可随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核实情况后,会迅速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3.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学院在每年新生报到日设立“绿色通道”。暂时无法筹措足额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困难补助等。


4.冬衣补助、返乡路费补助等专项补助

学院还会根据季节和实际需要,为特定困难学生群体提供专项补助。
例如,为南方籍困难新生提供冬衣补助,帮助其适应北方的寒冷天气;在寒暑假前,为家庭特别偏远、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等。这些举措体现了学院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

(三)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它不同于单纯的困难补助,强调“以工代赈”,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实现自我解困。
  • 岗位设置: 学院在校内各部门(如图书馆、实验室、行政办公室、后勤服务部门等)设立固定或临时性的勤工助学岗位。这些岗位力求符合学生特点,不影响学业,且有利于锻炼能力。
  • 申请与管理: 学生自愿申请,学工部门或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协调安排。上岗前会进行必要的培训,工作时长和报酬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意义: 勤工助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更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劳动观念、职业道德、社会实践能力和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贷款。它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助学金,但却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问题的最主要渠道之一。
  • 类型: 主要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 额度与贴息: 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根据政策调整(目前为不低于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本金偿还期较长。
  • 作用: 国家助学贷款有效地分担了学生家庭的经济压力,使学生能够通过未来的工作收入偿还教育成本,是实现教育投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 奖助学金体系的申请、评审与管理机制为了确保奖助学金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申请、评审与管理机制。(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牵头,学工处、财务处、教务处、各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领导学院的奖助学金工作。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政策宣传、名额分配、组织评审、资金发放、信息管理等。各系成立相应的奖助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的具体申请、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工作原则与流程
  • 坚持原则: 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扶困与奖优、扶困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 规范流程: 一般流程包括:政策发布与宣传 -> 学生个人申请 -> 班级民主评议(尤其对于助学金)-> 系级初审与推荐 -> 院级评审 -> 全院范围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上报审批或备案 -> 奖金/助学金发放。
  • 信息公开: 评选名额、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均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三)监督与反馈机制

学院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受理关于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于此同时呢,学院注重受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引导他们合理使用奖助资金,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回报社会。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的奖学金与助学金体系是一个结构完整、功能明确、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它既通过奖学金激励学生追求卓越,又通过助学金保障困难学生的基本求学需求,同时还辅以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强大的支持网络。这一体系不仅在经济上给予了学生实实在在的帮助,更在精神上给予了他们巨大的鼓舞,是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举措。对于每一位至诚学子而言,充分了解并善用这一体系,将对他们的大学学习生涯乃至未来人生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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