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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师范学院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长江师院奖助学金)

长江师范学院作为一所植根于巴渝大地、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深刻认识到学生资助工作不仅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载体,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学生成长成才的关键环节。学校积极构建并不断完善以国家资助为主体、学校资助为补充、社会资助为延伸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多元化发展型资助体系。该体系覆盖全面、结构合理、功能互补,旨在精准对接不同学生的多元需求,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充分发展,同时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众多,资金来源广泛,评选机制规范透明,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年学子的深切关怀,为学生的追梦之路提供了坚实而有力的经济支持与精神鼓舞。

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

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是长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与基石,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具有权威性高、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等特点,旨在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该奖项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其评审标准极为严格,旨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每年全国奖励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获得8000元奖金,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长江师范学院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该奖学金将“奖励”与“资助”功能相结合,旨在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努力成才。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优秀。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其主要目的是帮助解决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的主要渠道。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设定,一般可分为2-3档,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长江师范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档资助,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于需要帮助的学生。

学校自行设立的奖助学金

除了执行国家政策外,长江师范学院还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专项经费,设立了丰富的校级奖助学金项目,作为国家资助体系的有效补充,体现了学校自身对学生成长的投入与关怀。

  • 优秀学生奖学金:这是面向全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性奖学金,旨在奖励在上一学年度中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进行评定,并设立不同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各等级的金额和评选比例由学校具体规定。
  • 师范专业奖学金:为体现师范院校办学特色,激励师范生热爱教育事业、潜心学习师范技能,学校专门为师范类专业学生设立此项奖学金。评选条件通常包括专业思想巩固、师范技能考核优秀等方面。
  • 新生奖学金:为吸引优质生源,鼓励高分考生报考,学校对在高考中成绩特别优秀或在全国性重要比赛中获得佳绩的入学新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和金额每年会在招生章程中予以公布。
  • 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发挥,学校设立多种单项奖,用于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取得显著成果的学生。例如“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奖”、“社会实践奖”等。
  • 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主要用于辅助国家助学金,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确保基本的学习和生活需求。

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助学金

社会奖助学金是校企合作、社会贤达及校友回馈母校的重要形式,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项目通常由企业、基金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往往带有捐资方的特定意愿或指向性。

  • 企业奖学金/助学金:众多与学校有合作关系或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在学校设立命名奖助学金,如“XX企业奖学金”、“XX集团助学金”等。这些项目既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奖励,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前培育和吸引人才的途径。
  • 校友奖学金/助学金:由广大校友或地方校友会捐资设立,表达了校友对母校的深厚情谊和对学弟学妹的关爱与期望,如“XX校友励志奖学金”、“XX校友助困基金”等。
  • 基金会及个人捐赠奖助学金: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贤达或个人基于对教育事业的关心而设立的专项奖助金。其评选条件可能更具针对性,例如专门面向特定专业、来自特定地区或具有某种特质的学生。

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名称、金额、评选范围和要求均由捐资方与学校共同协商确定,并通过协议予以明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及时发布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申请通知。

其他辅助性资助措施

除了直接的奖助学金外,长江师范学院还提供一系列辅助性资助措施,共同构成一个立体的、全方位的支持网络。

  •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通过申请贷款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甚至部分生活费,毕业后分期偿还。国家贴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最重要的就学保障。
  •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在校内各部门、实验室、图书馆等设立固定或临时性勤工助学岗位,组织学生通过劳动获取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这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和自立精神的有效途径。
  • 特殊困难补助:针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如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学校提供临时困难补助,帮助学生渡过难关。
  • 学费减免:对于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特定群体,以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
  • “绿色通道”:每年秋季开学时,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确保他们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入学后,学校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资助措施予以精准帮扶。

奖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流程

为确保奖助学金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长江师范学院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 政策宣传与告知:每学年伊始,学校和各二级学院会通过官方网站、宣传栏、班会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各项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学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 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申请表、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困难认定材料、事迹证明材料等。
  • 班级评议与学院初审: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民主评议;对申请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核实。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名额分配方案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 学校复核与审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召开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集体审议,最终确定拟获奖助学生名单。
  • 全校公示与上报备案:将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国家奖助学金名单按要求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校级和社会奖助学金名单正式生效。
  • 奖金发放与表彰:奖助学金资金通常通过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学校会对国家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获得者进行公开表彰,以扩大榜样示范效应。

奖助学金体系的重要意义与未来展望

长江师范学院构建的多元化奖助学金体系,其意义远不止于经济层面的帮扶。它首先保障了教育机会的公平,让寒门学子享有同等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权利。它发挥着强大的育人功能,奖学金是对过去努力的认可,激励学生持续追求卓越;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则培养了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自立自强精神。再次,它优化了校风学风,通过在全校树立学习榜样和自强典型,营造了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社会奖助学金的引入密切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促进了产教融合,形成了协同育人的合力。

展望未来,长江师范学院的奖助学金工作将继续朝着更加精准、更加人性化、更具发展性的方向努力。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精准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资助资源配置效率。在提供经济支持的同时,更加注重“资助”与“育人”的深度融合,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能力培养、精神关怀和价值观引导,如开展“发展型资助”项目,支持受助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国际交流、技能培训等,帮助他们实现从“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最终成长为全面发展、回馈社会的优秀人才。学校的资助体系将持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校的育人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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