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普通高校

菏泽学院有哪些奖学金和助学金呢(菏泽学院奖助学金汇总)

菏泽学院作为一所植根于鲁西南地区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始终秉持“修德、笃学、求是、创新”的校训,致力于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学校构建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体、学校资助为辅助、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多维度、全覆盖的“奖、助、贷、勤、补、免、绿色通道”多元混合资助体系。该体系旨在精准对接不同学生的需求,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并安心完成学业,同时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菏泽学院的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种类丰富、层次分明,既有面向全体学生的国家级、校级荣誉性奖励,也有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保障性资助,形成了“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和对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

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项目

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是菏泽学院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具有权威性高、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的特点,是众多学子求学路上的重要支持力量。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该奖学金的评选标准极为严格,旨在表彰那些在各个方面都出类拔萃的顶尖学生。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是基本门槛。
  • 评审与发放: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名额,按照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经过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 申请条件:申请者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的学生,且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在满足国家奖学金规定的基本思想品德条件外,要求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
  • 评审与发放:与国家奖学金同步进行学年评审。同样经过严格的申请、评审、公示程序。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资助资金,其主要功能是“助困”,是覆盖面最广的助学金项目。

  •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金额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通常可分为2-3档。菏泽学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具体档次,如特别困难档、困难档和一般困难档,对应不同的金额。
  • 申请条件:适用于所有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者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已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 评审与发放: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学期动态调整。学校会根据下达的总名额进行分配。助学金通常是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用于补贴学生的日常生活开支。

学校自身设立的奖助项目

菏泽学院在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的同时,也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专项经费,设立了丰富的校内奖助学金项目,作为国家资助体系的有效延伸和补充,体现了学校的人文关怀和育人理念。

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菏泽学院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主要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等级与标准:一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校自行制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奖励学费的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覆盖率约为学生总数的5%;二等奖学金覆盖率约为10%;三等奖学金覆盖率约为15%。
  • 评定依据:主要依据学生的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兼顾思想品德、体育锻炼、社会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学校设立多种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学生。

  • 种类:主要包括学习进步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精神文明奖等。
  • 奖励方式:通常是荣誉证书和一定额度的奖金,表彰其在特定方面的优异表现。

学校助学金与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类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用于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对学习生活中的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压力。

  • 形式:可能包括定期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定期补助是针对长期困难学生的生活补贴;临时困难补助则是为遭遇突发变故(如家庭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的学生提供的一次性经济援助。
  • 申请流程: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审批后发放。

学费减免

对于部分家庭经济情况极其特殊(如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且符合国家特定政策的学生,学校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减免其学费。这是一项重要的兜底保障措施。

勤工助学

学校积极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是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锻炼能力、改善经济状况的重要途径。

  • 岗位类型:包括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众多岗位。
  • 薪酬标准:根据岗位类型和工作时长,按照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由学校按月支付。
  • 申请方式:学生可根据学有余力的原则,向学校勤工助学管理部门申请,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社会捐助类奖助项目

菏泽学院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在校内设立各类奖助学金。这些项目通常由捐助方指定或与学校协商确定奖励或资助的对象、金额和评选条件,是对国家和学校资助体系的有益补充。

  • 企业奖学金/助学金:由知名企业设立,可能倾向于奖励特定专业、具有创新精神或实践能力的学生,有时会与企业的招聘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
  • 校友奖学金/助学金:由成功校友捐资设立,旨在回馈母校,帮助和激励在校师弟师妹成长成才。
  • 基金会项目:接受各类慈善基金会的捐赠,用于资助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学生群体。
  • 地方性人才资助:有时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和培养本地人才,也会与高校合作设立专项资助金。

社会奖助学金的名称、金额和评选办法每年可能有所变动,学校会通过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处通知、各学院公告等渠道及时向学生发布相关信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所有助困类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菏泽学院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认识流程。

  • 提前告知:学校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会附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学生和家长提前告知资助政策和认定事项。
  • 个人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 民主评议:班级成立以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认定名单及困难等级。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 学校审定与建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并审核各学院的认定结果,最终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并按要求录入全国系统。认定结果将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的主要依据。

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菏泽学院的奖助学金申请通常遵循一个规范化的流程,学生需要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操作。

一般申请流程:

  • 关注通知:每学年初(一般为9-10月),学校和学生所在学院会通过正式渠道发布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明确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申请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
  • 准备与提交材料: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准备相应的申请审批表、成绩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如需)、个人事迹材料、荣誉证明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
  • 学院初审与推荐:各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必要的答辩或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 学校复核与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召开学校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上报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国家级奖助学金名单上报省级教育部门审批备案。审批通过后,学校财务部门将奖助资金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账户。

重要注意事项:

  • 诚信申请:学生必须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和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奖助学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 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助学金资格并非一劳永逸。学校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和在校表现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
  • 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评定往往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等多方面因素,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而非仅专注于考试成绩。
  • 及时沟通:学生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辅导员、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咨询。

菏泽学院通过构建和完善这套多层次、立体化的奖助学金体系,有效地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了公平、公正、优质的学习环境。
这不仅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更重要的是,通过奖优和助困的结合,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精神,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了他们自强不息、感恩回馈的宝贵品质,为他们的成长成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终实现了资助育人的根本目标。

本文采摘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xhlnet.com/gaoxiao/565263.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y15982010384

0.13962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