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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天府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其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评定体系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价系统,其核心指导思想是“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评定细则通常紧密围绕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实践创新能力、身心健康发展等多个核心指标展开,既强调学术水平的硬实力,也注重综合素质的软实力。学院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多种类型,覆盖了不同学业层次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群体,形成了有效的激励和保障网络。具体评定过程往往涉及学生个人申报、班级或专业评议、学院初审、学校终审并公示等多个环节,力求程序的规范与透明。总体而言,天府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不仅是对学生过去一学年表现的量化考核与荣誉肯定,更是引导学生明确发展方向、优化学习策略、提升综合素养的重要指挥棒,对营造积极向上、比学赶帮的校园学风起到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其细致入微的规定和严谨的操作流程,体现了学院对学生个体成长的深切关怀和对教育公平原则的坚定维护。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以下简称“天府学院”)作为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南财经大学申办,四川维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独立学院,始终将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学院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系统的奖学金评定与管理体系。该体系是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核心内容,其评定细则的制定与执行,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的育人成效。

天府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特色、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学生实际情况而制定。细则的总体原则是坚持标准、全面考核、公开透明、优中选优。其根本目的在于不仅奖励学业出类拔萃者,更要鼓励在思想品德、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引导他们实现个性化、多元化发展。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天府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复合结构,旨在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激励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 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最高肯定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的双重属性,体现了国家与学校对寒门学子的关怀。
  • 校级奖学金: 这是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的主体部分,覆盖面较广。通常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常设
    一、
    二、三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这类奖学金侧重于对学生学年内综合表现的定期评价与奖励。
  • 社会捐赠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 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院捐资设立。此类奖学金往往设有特定的奖励方向或条件,例如奖励在特定专业领域(如金融、会计、信息技术)、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先进个人奖励: 针对学生在某个单一方面的突出表现进行奖励,如学术科技竞赛奖社会工作与实践奖精神文明奖文体活动优秀奖等,旨在鼓励学生的个性化特长发展。

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明确:国家奖学金和校级综合奖学金重在“奖优”,树立学习标杆;国家励志奖学金重在“助困促优”,促进教育公平;社会捐赠和单项奖学金则重在“引导特色”,支持多元化成才。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目标清晰、功能互补的激励网络。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基本原则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会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或委员会,通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系)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其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评定办法、部署评定工作、协调处理异议、审批最终名单等。

各二级学院(系)则成立相应的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宣传动员、申请受理、初步审核、推荐上报等工作。班级层面,往往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委、学生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核实与评议。

评定工作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这是最核心的原则。评定标准、程序、名额、结果等关键信息均会通过正式渠道(如校园官网、公告栏、班会)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审过程接受师生监督,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动态管理原则: 奖学金并非一劳永逸。通常每学年评定一次,针对该学年的表现进行考核。如果学生在获奖后出现违纪违规、成绩大幅下滑等情况,学院有权根据规定追回奖学金及荣誉证书。
  • 宁缺毋滥原则: 严格掌握评定标准,确保获奖者的质量。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足,允许奖项空缺,以保证奖学金的权威性和激励效应。
  • 综合考评与择优选拔相结合原则: 不仅看学业成绩,也注重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但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考虑学业成绩更优异者。

三、 参评基本条件与资格限制

学生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首先满足一些通用的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无任何政治性错误言论和行为。
  • 学籍状态条件: 须为天府学院全日制在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一般不参评,毕业学年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 学习年限条件: 在校期间修满规定的学分,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
  • 行为规范条件: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或要求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已解除处分且表现良好)。

同时,细则也明确规定了限制参评或取消参评资格的情形,通常被称为“一票否决”项:

  • 参评学年内受到党、团、行政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 参评学年内有课程(含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即成绩低于60分或评定为“不及格”)者。此项对于申请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高级别奖项要求尤为严格。
  • 在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还可能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 有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情况者(已办理正式缓交手续者除外)。
  • 生活铺张浪费,或有其他不符合奖学金设立宗旨的行为者。

四、 核心评定指标与量化考核方法

这是评定细则中最具操作性的部分,通常采用综合测评的方式,将学生的表现量化为具体分数。综合测评总分(或称素质拓展学分绩点)一般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两大部分构成,并赋予不同的权重。常见的权重分配是学业成绩占主导,例如占比70%至80%,综合素质占比20%至30%。但这并非固定不变,不同奖学金类型可能有所调整。


1.学业成绩测评

学业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基石。计算方式通常如下:

  • 以参评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为依据(补考、重修成绩一般不用于评奖)。
  • 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作为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一般为:∑(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这能更科学地反映学生学习的质与量。
  • 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往往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或班级前10%(或其他特定比例),且无不及格课程。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通常会划定明确的GPA或平均分区间,对应不同等级。
    例如,平均分90分以上可申请一等奖,85-89分可申请二等奖,80-84分可申请三等奖。

  • 2.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旨在全面评估学生的非学术表现,通常细分为多个模块进行加分或减分:

    • 思想品德模块: 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遵纪守法情况等。可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如班委、团支委、校级或院级学生会干部等)并考核合格、获得优秀党员/团员等荣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好人好事等方面获得加分。反之,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则会扣分。
    • 科技创新与学术活动模块: 鼓励学生参与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在正式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在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大赛等)中获奖,均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加分。级别越高,加分越多。
    • 文体活动模块: 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中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学生。在校运会、文艺汇演、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名次或奖励,均可加分。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模块: 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服务社会。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高质量报告、获得表彰,或长期坚持参加志愿服务并达到一定时长,均可获得加分。这体现了学院对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 其他特长与贡献: 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或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经认定后可酌情加分。

    每个模块都有详细的加分标准表,明确不同级别、不同名次对应的分值,确保评价的客观性。综合素质得分会有上限,防止过度冲击学业成绩的主体地位。


    五、 评定程序与流程环节

    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环环相扣,以确保规范有序:

    • 启动与宣传阶段: 每学年开学后,学生工作处会发布关于开展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评定范围、时间节点、具体要求等。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学生学习和理解评定细则。
    • 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阶段: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复印件、实践证明等)。
    • 班级民主评议与初审阶段: 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进行核实和民主评议,形成初步意见和排名,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通常为1-3天),无异议后上报二级学院。
    • 二级学院评审与推荐阶段: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上报的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汇总,根据名额分配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会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3-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意见。
    • 学校终审与公示阶段: 学生工作处汇总各学院的推荐材料,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审议。评审委员会可能组织答辩会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考察。终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 审批与表彰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批准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奖学金款项会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荣誉证书则载入学生档案。

    在整个流程中,申诉机制是保障公平的重要一环。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依据程序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并答复。


    六、 特殊类别奖学金的补充规定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除遵循上述通用规则外,还有其特殊要求:

    •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纳入贫困生信息库。评定时会优先考虑困难程度更深、同时品学兼优的学生。其学业成绩要求可能略低于国家奖学金,但仍在优秀之列。
    • 社会捐赠奖学金: 其评定除符合学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捐资方设定的特定要求。
      例如,某企业设立的“金融英才”奖学金,可能要求申请者主修金融相关专业,且专业核心课程成绩优异,或有金融领域的实习、竞赛经历。评审委员会中可能包含捐资方代表。

    七、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义与导向作用

    天府学院精心设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首先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激励,是对学生辛勤付出的认可,能够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进取心。它是一个明确的成长导向,通过指标体系的设置,告诉学生大学期间应该努力的方向——不仅要学好专业知识,更要提升思想境界,锻炼实践能力,拓展综合素质。这有助于克服“唯分数论”的片面倾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再次,它营造了良性竞争环境,在校园内形成了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项目的设置,体现了教育公平的理念,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减轻压力、安心向学,传递了社会的温暖。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体系完善、指标科学、程序严谨、导向清晰的规范性文件。它根植于国家教育政策,服务于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关照学生个体发展需求,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随着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学生情况的变化,这一细则也必然会在实践中不断被审视、优化和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激励与育人功能,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制度保障。每一位天府学子都应深入了解这些细则,将其作为规划大学生活、实现自我提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在追求学术卓越的同时,不断锤炼品格、拓展能力,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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