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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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是面向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奖金数额最大的奖项之一,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 奖励标准与对象:每年奖励额度为每人8000元。申请者必须是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申请条件:申请者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排名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评审与发放: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名额,结合各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等因素进行分配。评审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复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旨在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它兼具“奖优”和“助困”的双重属性。
- 奖励标准与对象:每年奖励资助额度为每人5000元。申请者必须是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已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且是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 申请条件:除了要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思想品德条件外,申请者还必须满足学业条件: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评选范围的前50%以内。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
- 评审与发放:与国家奖学金类似,国家励志奖学金也是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下达的名额进行分配。评审程序包括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审公示、学校评审公示等环节。奖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设立的资助项目,其主要作用是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问题。
- 资助标准与对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到三档,全国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到楚雄师范学院,通常会根据云南省的统一要求,设定为例如一等助学金(特别困难)3800元/年,二等助学金(困难)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一般困难)2800元/年等不同档次。资助对象为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 申请条件:申请者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评审与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覆盖面相对较广。学校会根据下达的总金额和名额,结合各学院困难生比例进行分配。评审过程同样需要经过申请、评议、公示等程序。与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不同,国家助学金通常是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以确保资助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省政府奖学金与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这两项奖学金是云南省财政出资设立,其性质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类似,是省级层面的最高荣誉和重要资助。
-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通常为每人每年6000元。申请条件与国家奖学金相近,要求申请者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极为突出。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通常为每人每年4000元。申请者需同时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业优秀两个条件。
- 评审与发放:评审流程与国家奖助学金类似,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和标准组织评审和发放。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这是由楚雄师范学院利用事业收入(如学费收入)等资金设立的,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 奖励等级与标准:校级奖学金通常分为多个等级,如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奖励标准和比例由学校自行制定。
例如,一等奖学金可能为每人每年2000元,奖励比例约为学生总数的2%;二等奖学金1500元,比例5%;三等奖学金1000元,比例10%等。 - 评选依据:评选主要依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量化考核,包括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表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参与情况等。根据综合测评排名,择优评定。
- 特点:校级奖学金覆盖面较广,是大多数学生通过努力可以争取到的荣誉和奖励,对形成良好学风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校级单项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在某个特定领域发挥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学校还设立了各类单项奖学金。
- 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科技创新奖、文体竞赛优胜奖、社会实践优秀奖、道德风尚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
- 奖励方式:单项奖学金的金额可能低于综合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但它更侧重于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能力的肯定。
校级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
- 校级助学金:学校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设立校级助学金,作为国家助学金的补充,资助那些未被国家助学金覆盖或资助额度不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临时困难补助:这是学校为帮助因遭遇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自然灾害、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而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而设立的应急性资助。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情况后,会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补助,以解燃眉之急。
设立形式与名称
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通常以捐资方名称或捐资方指定的名称命名,例如“某某企业奖学金”、“某某校友助学金”等。每种奖助学金都有其特定的设立协议,规定了奖励或资助的对象、金额、评选条件等。
特点与意义
- 多样性:不同社会奖助金的设立目的各异,有的侧重于奖励特定专业的学生,有的倾向于资助来自特定地区的学生,有的则看重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或公益精神。
- 导向性:这些奖助学金不仅提供了经济支持,也体现了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对特定人才培养的期望,对学生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 动态性: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的存在和名额可能会随着捐资情况的变化而调整,每年可能都会有新增或终止的项目。
申请与评审
学校的学生工作部(处)或相关职能部门会及时发布各类社会奖助金的申报通知。学生需根据具体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学校或捐资方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 国家助学贷款与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用于帮助他们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这是解决学生学费问题的主渠道。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是目前最主要的形式。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部分地区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支付利息和本金,有相应的还本宽限期。
-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目前生源地贷款更为普及。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楚雄师范学院的毕业生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亦可申请。
五、 勤工助学与其他辅助措施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 岗位设置:学校在校内各部门、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单位等设立固定或临时性的勤工助学岗位,如图书管理员助理、办公室助理、实验室助理、校园环境维护等。
- 申请与报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工作,学校根据岗位性质和劳动强度支付相应的报酬,酬金标准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勤工助学不仅使学生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更培养了他们的劳动观念、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绿色通道”制度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楚雄师范学院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新生只需提交相关的困难证明材料,即可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费减免
对于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学校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酌情减免其全部或部分学费。学费减免的申请和审批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
六、 奖助体系的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基本申请流程
尽管各类奖助项目的具体细节有所不同,但通常遵循以下通用流程:
- 信息获取与准备:学生需密切关注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二级学院发布的通知公告,了解各项奖助政策的申请时间、条件和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成绩单、获奖证书、个人申请书等。
- 个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 民主评议与学院初审: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二级学院资助工作组进行初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 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上报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国家及省级奖助学金名单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批。资金到位后,由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卡统一发放给学生。
重要注意事项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这是申请绝大多数助学金和励志类奖学金的前提。新生入学后,学校会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学校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认定,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 诚信申报:申请者必须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权利义务:获得资助的学生应珍惜荣誉和资助,勤奋学习,积极进取,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并常怀感恩之心,在有能力时回报社会。
- 动态管理:奖助学金并非一劳永逸。学校会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如果受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出现学习成绩大幅下滑、生活不俭朴、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学校有权调整或终止其受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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