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一、 奖学金设立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设立奖学金,根本目的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适应新时期公安、司法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别是要强化其作为预备警官的政治信念、职业素养和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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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及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确保评定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在考察学业成绩的同时,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纪律遵守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
- 综合评价、注重实绩原则:不仅看考试成绩,也综合考察学生的警务技能、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的表现。
- 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原则: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定,不搞终身制,对获得奖学金后出现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学生,将按规定取消或追回奖学金。
二、 奖学金的种类与等级设置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通常包含多个类别,以满足不同层面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主要类别包括:
- 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评定,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金额最高,标准最为严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旨在激励贫困生自强不息、努力学习。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院自行设立,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奖学金类别。通常分为三个等级:
- 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最高,奖励金额较大。
- 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适中,奖励金额次之。
- 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相对基础,奖励金额适用于表现良好的学生。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例如: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业成绩提升显著者。
- 警务技能标兵奖:奖励在体能、战术、射击等警务技能训练中表现优异者。
- 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奖励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贡献突出者。
- 优秀学生干部奖:奖励在学生会、团支部、区队(班级)等学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 专项奖学金:可能由社会企业、校友或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定专业或符合捐资方要求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评定比例(名额)每年可能会根据上级拨款、学院经费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评定通知为准。
三、 评定范围与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身份要求:须为山西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通常不含当年入学的新生及即将毕业的实习生,具体年级范围按当年规定执行)。
- 政治思想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这是作为警校学生的首要条件。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申请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者,其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有明确要求(例如,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一定百分比)。
- 纪律作风要求: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的警务化管理规定。在评定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包括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日常警务化管理(如内务卫生、队列纪律、警容风纪等)表现也是重要考核点。
- 体能技能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警务技能训练,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学院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于警校生而言,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基本保障。
- 其他要求:积极参加学院、系部、区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需经过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
凡在评定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常不具备申请资格:
- 受到党、团组织或学院纪律处分者;
- 有课程(含必修课、限选课)考核不及格者;
- 在警务化管理中屡次不达标或造成不良影响者;
- 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 有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行为者。
四、 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奖学金的评定,尤其是综合奖学金,通常采用量化计分的方式,以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作为主要依据。综合素质测评一般由“学业成绩”、“思想品德表现”、“警体素质表现”和“能力素质表现”等多个模块构成,各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
(一)学业成绩模块
- 计分基础:主要以评定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为依据。
- 计算方法:通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进行计算。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载,再根据学分换算为绩点或加权分。此部分在总评分数中占有最高权重(例如50%-70%),是评定奖学金的核心指标。
- 作用:直接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二)思想品德表现模块
-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生活作风等。具体体现在日常行为、课堂纪律、宿舍内务、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的表现等方面。
- 计分方法:通常采用基准分加减分制。设定一个基础分,根据日常考核记录进行加分或扣分。
- 加分项:如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并有突出表现;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受到表彰。
- 扣分项:如违反课堂纪律、宿舍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有不文明行为等。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该模块分数可能直接计为零分或负分,导致失去评奖资格。
- 作用:体现警校生“德”的标准,具有一票否决的重要性。
(三)警体素质表现模块
- 考核内容:包括体能测试成绩(如长跑、短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等)、警务技能考核成绩(如队列、擒拿格斗、警械使用等)、以及日常出操和训练的出勤率与表现。
- 计分方法:体能和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或等级折算成分数。日常训练表现由教官或区队干部根据考勤和观察记录进行评定。此模块权重通常高于普通高校的体育分数。
- 作用:突出警官职业学院的特色,确保学生具备胜任未来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技能。
(四)能力素质表现模块
-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文体特长等。
- 计分方法:主要通过加分项体现。
- 担任学生干部:根据职务级别和工作表现给予不同加分。
- 参加竞赛活动:在院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竞赛(如知识竞赛、技能大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中获奖。
- 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并提交高质量报告或获得表彰。
- 作用:鼓励学生拓展综合素质,发展个性特长。
最终,将以上四个模块的得分按既定权重汇总,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并以此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排名依据。
五、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学院会成立多级评审组织:
-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牵头,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室)、各系部负责人参与。负责制定和审核奖学金评定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名单,领导和监督全院评定工作。
- 学生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负责发布评定通知、分解名额、审核各系上报材料、组织学院层面评审、公示并上报审批结果。
- 系部奖助工作评审小组:由系部领导、辅导员、教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本系部评定工作的具体落实,审核各区队推荐名单,进行初评和公示,并向学生处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 区队(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或中队长)、区队长(班长)、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本区队学生进行个人总结与申报,核实申报材料,根据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上报系部。
各级组织职责明确,层层负责,保证了评定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六、 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按学年进行,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的9月至11月集中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 启动部署:学院学生处根据上级文件和学院计划,下发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种类、名额分配、标准、程序和时间节点。
- 宣传动员:各系部、区队组织学生学习评定文件,确保每位学生了解政策、标准和流程。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 区队评议推荐:区队评议小组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日常表现,对申请者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在区队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审小组。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审小组对各区队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和排序,确定本系部推荐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生处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拟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不少于5个工作日)。
- 审批与表彰: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随后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获奖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在整个过程中,公示环节至关重要,是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得以落实的关键步骤。任何师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按规定渠道向各级评审组织实名反映。
七、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纪律监督: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
- 异议申诉:在公示期内,学生个人或集体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首先向所在系部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如对系部答复不服,可向学生处或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相关机构在接到申诉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 责任追究:对于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已发放的奖学金予以追回,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者,也将按规处理。
八、 奖学金的管理与使用导向
学院对奖学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给获奖学生。
于此同时呢,学院会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鼓励他们:
-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将奖学金视为对自己过去努力的肯定和未来进步的鞭策,戒骄戒躁,继续努力。
- 合理使用,助力成长:建议将奖学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习资料、提升技能等有利于个人成长发展的方面,避免铺张浪费。
- 感恩回馈,示范引领:希望获奖学生常怀感恩之心,积极帮助身边同学,在学习、训练、纪律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整个集体共同进步。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会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学院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调整而不断优化完善。其根本宗旨始终是服务于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警务后备人才这一核心目标。通过这一精细化的评价与激励制度,学院有效地营造了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育人环境,为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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