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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塔里木大学作为国家在新疆南部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始终秉持“自强不息、求真务实”的校训,致力于为南疆乃至全疆的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其奖学金评定体系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的肯定,更是激励广大学子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服务边疆的重要机制。该评定细则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根本原则,构建了一套多层次、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它并非简单地“以分数论英雄”,而是将学生的学业水平、思想道德、科研创新、社会实践以及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纳入考核范畴,旨在引导学生在夯实专业知识的同时,注重个人修养与能力的全面提升。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政策精神,并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流程规范,标准清晰,具有极强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有效营造了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塔里木大学奖学金体系概述

塔里木大学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结构完整、覆盖广泛的激励系统,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帮扶家庭经济困难但自强不息的学生完成学业。该体系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种类最多的奖学金。常见的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根据不同等级(如一等、二等、三等)设定不同的奖励金额。
  •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捐资设立,如“天业奖学金”、“新湖奖学金”等,其评定标准通常会结合设立方的要求与学校的基本评定原则。
  • 专项奖学金:针对特定领域或特定群体设立的奖学金,如“科技创新奖学金”、“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等,用于鼓励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通常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初集中进行,对上一年度的学生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与奖励。

奖学金评定的核心原则

塔里木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严格遵循三大核心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在校学生都享有平等的申请和被推荐权利,评定标准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公正”要求评定过程严格依照既定细则执行,避免主观随意性,评委需客观评价每一位申请者。“公开”则指评定的政策、名额、标准、程序以及最终结果等关键信息,都会通过校园官网、公告栏、学院通知等多种渠道向全体师生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对公示期间的异议会进行认真核查与反馈。

择优评选与全面衡量相结合原则:评定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即“智”的方面,更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身心素质等都是重要的衡量指标。一名优秀的学生,应是学习成绩优异与综合素质突出的统一体。

导向性与激励性并重原则:奖学金评定的根本目的不在于“发钱”,而在于“育人”。细则的设置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引导学生明确努力方向,即要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也要积极投身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实现个人能力的全面提升。通过奖励优秀者,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学习榜样,激发广大学生的内在学习动力和争优意识。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评定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建立了层级分明、权责清晰的评定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作为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定全校奖学金评定总体方案和政策,审批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与最终获奖名单,并对评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协调。
  • 学生工作部(处):是评定工作的具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年度评定通知,统筹协调各学院开展工作,复核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汇总全校名单并报请审批,以及组织校级公示和奖金的发放等。
  • 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是评定工作的关键执行层。负责本学院评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申请受理、初步审核、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提供推荐意见,为学院评审提供重要参考。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申请塔里木大学任何一类奖学金,都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 身份要求:须为塔里木大学全日制在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
  • 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要求: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申请国家级和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茅。
  • 日常表现:积极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凡在评奖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无申请资格: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者;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况。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量化依据,它由多个模块的成绩按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全面反映学生的整体表现。计算公式一般为:综合测评总分 = 学业成绩分 × 权重 + 思想品德素质分 × 权重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分 × 权重

  • 学业成绩:通常占有最大权重(例如60%-70%)。以学生评奖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首次考核成绩为依据,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并按标准进行换算。学业成绩是评定基础,体现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
  • 思想品德素质:权重约占15%-20%。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及日常行为表现。一般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及同学代表根据其日常表现进行评议打分。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权重约占15%-20%。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体育锻炼情况、心理调适能力;以及 beyond the classroom 的能力,如学术科研创新(发表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社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履职情况)、文体活动获奖、志愿服务时长、职业技能证书等。每一项成果都有对应的加分标准,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

各学院会依据学校指导性意见,制定更详尽的本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对加分项和分值进行明确规定。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标准

在满足基本条件和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学金还有其特定的侧重点和具体要求。

国家奖学金:要求最为严格。申请人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必须位于专业前10%,且在校期间表现出色,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堪当表率。对于排名在10%-30%之间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有极其突出的表现,也可申请,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必须是经过学校认定的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其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一般要求位于专业前30%(或前50%,各校微有差异),且同样需要表现良好。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这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通常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要求学业和综合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前10%;二等奖学金要求排名位于前20%或25%;三等奖学金要求排名位于前35%或40%。具体比例和名额由学校每年下达。

社会捐赠类及专项奖学金:除需满足学校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体符合设奖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要求。
例如,某些企业奖学金可能倾向于相关专业的学生;科技创新奖学金则重点关注学生的科研项目和竞赛成果;文体奖学金则对相应的比赛获奖等级有明确要求。

评定流程与时间安排

评定工作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环环相扣,公正透明。

  • 启动与宣传阶段:每学年9月开学初,学生工作部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学院召开会议向全体学生传达政策精神,详细讲解评定细则、时间和要求。
  • 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线或纸质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核实,并结合其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给出初步意见上报学院。
  • 学院初审与评审阶段:学院评定工作组对班级上报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复核,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具体奖项要求,进行初步评审,形成学院推荐名单。
  • 学院公示阶段:将推荐的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
  • 学校复核与审批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全校上报人选进行汇总和复核,并提交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
  • 全校公示与表彰阶段: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并择机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监督、异议与申诉机制

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是保障评定公正的重要防线。整个评定过程受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评选程序不合规、申请人材料不真实等问题,均可实名向所在学院评定工作组、学生工作部或纪检监察室提出书面异议。

受理单位在接到异议后,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调查结果会及时反馈给异议提出者。如果申请学生对学院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院评定工作组提出申诉,工作组应及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工作部将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裁定。这套机制确保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

奖学金的管理与发放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奖金通常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操作,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绑定的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到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金发放标准严格按中央规定执行。获奖学生的荣誉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和颁发,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学校对奖学金的使用负有教育引导责任,倡导学生将奖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支付生活费或进一步深造学习,鼓励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一旦发现获奖学生有不当消费行为或获奖后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追回奖金或撤销荣誉。

塔里木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不断优化和发展的动态体系,它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过物质奖励与精神荣誉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活力。该细则以其全面的评价维度、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监督机制,确保了评选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不仅表彰了先进,更在全校范围内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引导着广大学子朝着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目标不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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