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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综合评述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作为一所专注于培养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师资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引领优良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机制。该校的奖学金评定并非单一维度的学业成绩比拼,而是构建了一个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旨在科学、公正地选拔和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该体系通常涵盖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以及社会捐助等各类奖学金项目,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以及校级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评定过程强调程序公正、标准公开、结果公平,遵循“学生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学校审定”的逐级评审原则。细则内容细致入微,不仅明确了各类奖学金的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还具体规定了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社会实践、技能竞赛、道德品质等各项指标在总评分中的权重与计分方法。
于此同时呢,为确保评定的严肃性,细则还列明了取消参评资格的具体情形。总体而言,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操作指南,它既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肯定,也为其未来成长指明了方向,充分体现了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高度重视。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特色与学生实际,特制定了一套全面、细致的奖学金评定与管理细则。该细则构成了学校学生激励与资助工作的核心框架,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指挥棒。


一、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学校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系统,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双重属性。
  • 自治区级奖学金: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自治区内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是自治区层面的重要荣誉。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覆盖面较广,是奖学金体系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校级综合奖学金(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技能竞赛奖等)。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其评定条件通常会体现设立方的特定要求。

所有奖学金的设立,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和育人功能,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定工作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整个评定过程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政策、名额、程序、条件及结果均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师生监督。评审过程确保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一视同仁,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排序,择优评定,确保最优秀的学生能够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 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原则:评定标准不仅关注学业成绩,更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 程序规范原则: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初审推荐、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层层把关,确保程序正义。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条件:必须是学校全日制在读专科学生,且处于标准学制年限内(例如,二年制或三年制的相应年级)。
  • 学业成绩条件:申请者须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具体的成绩要求因奖学金类别而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通常要求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或更高的百分比),且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 综合素质条件: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部分面向特定群体的奖学金,申请者还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成员。


四、评审标准与计分方法(核心部分)

评审标准是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核心,通常采用量化计分的方式,将学生的表现转化为可比较的分数。总评分(F)一般由学业成绩分(A)和综合素质测评分(B)两大部分按一定权重构成,即 F = A × X% + B × Y%(X+Y=100)。具体的权重(X, Y)由学校根据奖学金类别和培养目标确定。


1.学业成绩分(A)计算

学业成绩分主要依据学生上一学年度所修所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的考核成绩进行计算。常见的计算方法有平均学分绩点(GPA)换算和平均分直接计算两种。

  • 平均学分绩点法:将每门课程的绩点乘以该课程的学分,求和后再除以总学分,得到平均学分绩点。然后将绩点按一定公式换算成百分制分数作为A值。这种方法更能体现学分的权重。
  • 平均分法:直接计算所有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作为A值。这种方法计算简便。

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会明确规定哪些课程计入考核范围,以及补考、重修成绩的认定规则(例如,通常以初次考核成绩为准,或重修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后方可覆盖)。


2.综合素质测评分(B)计算

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的综合考核,其分值B由基础性素质分和发展性素质分相加得出。基础性素质主要考察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发展性素质则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特长发挥。

  • 思想品德素质:主要考察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纪律观念、劳动观念等。通常由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打分。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志愿服务等活动可获得加分。反之,有违纪行为(如旷课、晚归、使用违规电器等)则会扣分。
  • 身心素质:考察身体健康状况、体育锻炼情况、心理素质等。积极参加早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或优秀者可获加分。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也有相应加分。
  • 能力素质(发展性素质):这是拉开差距的关键部分,主要包括: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交报告或获得表彰者可加分。
    • 科技创新与技能竞赛:参加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按级别和等次给予显著加分。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也可加分。
    • 文体艺术活动: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演出、艺术展览、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可加分。
    • 学生工作与社会任职:担任校、系、班级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且考核合格者,可根据职务和责任大小获得不同分值的加分。
    • 职业资格与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可获相应加分。

所有加分项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证书、文件、活动证明等),并由系部审核认定。各项加分设有上限,防止过度倾斜。


五、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于秋季学期开学后启动,具体流程如下:

  • 启动与宣传:学校学生工作处(或资助管理中心)下发评审通知,公布本学年奖学金名额分配、评定细则和时间安排。各系部、班级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
  •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表现进行初步评议,提出推荐名单上报系部。
  •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汇总,根据评定细则计算总分并排序,确定系部推荐名单,在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 学校评审与审定:学校学生工作处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
  • 全校公示: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按程序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
  • 审批与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学校行文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适时举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附则与注意事项

细则的附则部分通常包含一些重要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 资格取消条款:明确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或获奖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处分、或出现其他不符合奖学金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当次参评资格或追回已获奖项荣誉和奖金。
  • 奖金发放与管理:奖学金奖金通常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主要用于补贴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费用,鼓励合理使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不能与其他同类国家级奖学金兼得,但可与校级奖学金或助学金兼得,具体兼得规则按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
  • 争议处理:学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系部或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调查并予以答复。
  • 细则解释权:本细则的解释权通常归学校学生工作处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严谨、系统、动态优化的制度体系。它通过量化的指标和规范的程序,将立德树人的目标落实到了具体的评价环节之中,不仅奖励了先进,更营造了比学赶超、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对于每一位钦州幼专的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努力达到这些标准,本身就是一种极佳的成长历练。该细则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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