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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细则)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综合评述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以环境工程为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将学生的全面成长和激励优秀作为育人工作的重要一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重要机制。其评定细则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有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的政策精神,紧密结合学院自身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该评定细则体系化特征明显,涵盖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各类综合及单项奖学金等多个层级和类别,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激励体系。细则内容详尽,对各类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奖励标准、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发放方式及后续管理等均作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定。在评定标准上,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将其作为基础性指标,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专业技能、文体活动等多方面表现纳入综合评价范畴,引导学生摒弃“唯分数论”,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审过程强调规范性与透明度,从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部初审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复核、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乃至全院范围内的公示环节,形成了一个严谨的闭环流程,有效保障了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总体而言,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制度设计,它既是对优秀学生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褒奖,也是推动学院学风、校风建设,落实“三全育人”理念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实践中发挥着显著的育人导向和激励效能。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总则与宗旨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设立并规范执行奖学金评定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获得全面发展。该制度是学院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支撑,旨在通过正向激励,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和优良校风学风。评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评选”的原则,确保奖学金真正奖励给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充分发挥其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所有评定活动均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章框架内进行,并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二、 奖学金类型与奖励标准学院的奖学金体系设计注重多层次和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发展需求,主要包含以下几大类:


1.国家级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是荣誉最高的奖学金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兼具奖励与资助性质。


2.省级奖学金

  •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通常为每人每年6000元,具体依据当年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3.院级奖学金

  • 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院自有资金设立,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通常设立
    一、
    二、三等奖,奖金金额及比例由学院另行规定,一般覆盖相当比例的学生。
  • 学院单项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某一特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例如:
    • 学习优秀奖:奖励学年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 专业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 科技创新奖:奖励在发明创造、学术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等重大比赛中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奖:奖励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影响者。
    •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各类奖学金的金额和评选比例会根据学院当年预算情况及政策导向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评选通知为准。


三、 申请基本条件申请各类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是参与评定的门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专科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评选学年内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


5.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均需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对于国家奖学金等顶级奖项,要求通常更为严格,成绩排名需位于前茅)。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综合表现良好。

此外,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院级助困类奖学金,学生本人及其家庭还需经学院认定,确属当年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 评定核心指标与量化标准奖学金的评定通常采用量化测评的方式,以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一般由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三个模块加权构成。


1.思想道德素质

  • 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等。通常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依据学生日常表现、班级评议等进行打分。
  • 实行负面清单制,凡有违纪行为者,在此项得分上会予以扣减直至一票否决。


2.学业成绩

  • 这是评定奖学金的核心指标,通常占有最高的权重(例如50%-70%)。以学生评选学年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首次考核成绩(百分制)为依据,计算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
  • 对于国家奖学金等奖项,申请者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专业前10%(含),且无不及格科目。如排名在10%-30%之间,则需在其他方面有极其突出的表现方可申请。


3.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

  • 主要考核学生的体育锻炼达标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其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参与度和所获成就。
  • 此部分为加分项,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加分:
    • 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
    • 在政府、学会、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
    • 担任学生干部并经考核称职。
    •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并获得表彰。
    • 在文艺、体育比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 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 所有加分项目需提供官方证明文件(如获奖证书、聘书、录用通知等),并经由学院审核认定,不同级别、名次的奖项加分值均有明确规定,避免重复加分。

五、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评审程序严谨规范,确保流程的公正透明,主要步骤如下:


1.发布通知
:每学年开学初,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根据上级部署和学院计划,发布启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申请条件、评选程序和截止时间。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或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相应的奖学金审批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证明文件等)。


3.班级初评与推荐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综合测评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部。


4.系部初审与公示
: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和综合评议,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本系建议名单,并在系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院复核与评审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集体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对建议名单进行最终审议。


6.全院公示与报批
: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公示无异议后,院内奖学金由学院批准生效;国家级、省级奖学金名单则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7.奖金发放与表彰
:奖学金通常在评审结束后的本学期内,由学院财务部门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学院通常会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 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1.整个评审过程,从班级到学院,均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师和学生的全程监督。


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实名形式向所在系评审工作组或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投诉或复议申请。


3.接到异议后,相关评审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并及时做出答复和处理。如情况属实,将调整获奖名单并重新进行公示。


4.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次参评资格乃至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 附则与其他规定


1.同一学年内,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高级别奖学金不可兼得外(但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学生原则上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不同类别的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以最大化激励效果。


2.奖学金主要用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开支,鼓励学生将奖金用于购买学习资料、提升技能等有益于自身发展的方面。


3.学院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对本评定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细则会及时向全院公布。


4.本细则由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最终解释。

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庞大而精细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简单的评优和发奖,更是一套融入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动态评价和激励机制。它通过对学生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将有限的资源奖励给最优秀和最需要的学生,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潜能。这套细则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学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各系部的细致工作以及全体师生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它不仅是学院资助体系成熟完善的标志,更是其办学理念和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为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环境工程领域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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