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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昆山登云奖学金细则)

关于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职业院校,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学校育人理念与办学导向的重要体现。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经过多年实践与完善,已形成一套相对系统、规范且注重实效的细则框架。总体而言,该细则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和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从而在全校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其评定工作通常遵循严格的流程,包括学生自主申报、班级或专业初评、系部审核推荐、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以及校级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与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了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细则内容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这一基础性指标,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拓展纳入考核范围,体现了职业教育注重实践与应用的特点。
于此同时呢,细则对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奖学金设置了差异化的条件,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企业专项奖学金等,各有侧重,以满足对不同层次优秀学生的激励需求。可以说,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动态发展的体系,它既遵循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基本要求,又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与学校自身特色,力求在激励先进、促进公平、引导成长方面发挥最大效能。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构成与设立宗旨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综合性激励系统。其设立的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协调发展,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该体系不仅是对学生过往努力的认可,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与期望。

学院的奖学金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兼具奖励与资助双重属性。
  • 学院级奖学金:由学校自有资金设立,面向全体学生,通常根据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常见的有学院综合奖学金(设
    一、
    二、三等)、单项奖学金(如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技能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等)。
  • 企业及社会捐助奖学金:由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资设立,旨在奖励在特定专业、特定领域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这类奖学金往往带有明确的行业或企业导向,如“XX企业卓越技能奖学金”、“XX创新人才奖学金”等。

整个奖学金体系的运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确保每一分奖学金都能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二、 评定工作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建立了层级清晰、责任明确的组织管理体系。

  • 校级评审领导小组:通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牵头,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纪检监察部门等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审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全校的评定工作,审批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处理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问题。
  • 学生工作处:作为奖学金评定的日常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评定细则、部署安排评定工作、审核各系(院)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校级评审会议、汇总并公示获奖名单、以及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等具体事务。
  • 各系(院)评审工作组:由系(院)负责人、辅导员、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在本系(院)内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申报、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依据细则进行初评和排序、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工作处报送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或班主任指导下,由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等进行民主评议,为系(院)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既保证了评定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又充分发挥了基层单位在了解学生实际情况方面的优势,使得评定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细致入微。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

评定条件是奖学金细则的核心内容,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特定的申请门槛和择优标准。

(一) 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

这两类奖学金的评定严格遵循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

  •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通常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者除需符合上述思想品德和纪律要求外,还需满足: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 学习成绩优秀,一般要求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 同样面向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 学院综合奖学金评定条件

学院综合奖学金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评定。综合测评成绩通常由学业成绩(智育)、思想品德表现(德育)、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体育、美育、劳育等)几大部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得出。

  • 一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5%,且学业成绩优异,无任何违纪行为和不及格记录。
  • 二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5%,学业成绩良好,无违纪和不及格记录。
  • 三等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30%,学业成绩合格,无严重违纪行为和不及格记录。

具体的比例和金额标准由学校根据当年预算情况确定并公布。

(三) 单项奖学金及社会捐助奖学金评定条件

这类奖学金更侧重于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

  • 学习进步奖:奖励学习成绩相比上一学年有显著提升的学生。
  • 技能竞赛奖:奖励在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 社会实践奖:奖励在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反响的学生。
  • 文体活动奖:奖励在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
  • 企业专项奖学金:条件由设奖单位与学校共同商定,可能侧重于特定专业的技能水平、项目实践能力、对企业文化的认同度等。

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其基本条件(如无违纪、无不及格科目)也需达到相应要求。


四、 评定的基本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时效性,通常按学年度进行,一般在每年9月至11月集中开展。

  • 第一阶段:部署与宣传(9月上旬)。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定工作通知,明确评定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节点。各系(院)通过会议、公告、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宣传,确保信息传达无误。
  • 第二阶段:学生申请与班级评议(9月中下旬)。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线或线下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贫困证明等)。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日常表现进行核实和评议。
  • 第三阶段:系(院)初评与公示(10月上旬)。各系(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定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排序,形成初评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本系(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第四阶段:学校复核与评审(10月中下旬)。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院)材料,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违纪情况等进行复核。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议,对国家级奖学金等重要奖项的候选人进行审议,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 第五阶段:全校公示与上报备案(10月下旬至11月)。将校级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正式行文公布。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需按规定程序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六阶段:奖金发放与表彰(11月及以后)。财务处根据最终名单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学校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或表彰大会,对获奖学生进行公开表彰,以扩大激励效应。

五、 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是评定学院综合奖学金和各类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其计算方法科学合理,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素质。

  • 学业成绩(智育分):通常以学生该学年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作为基础分,权重最高,一般占综合测评总分的60%-70%。这体现了学业成绩在评价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
  • 思想品德表现(德育分):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道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劳动观念等。通常通过辅导员(班主任)评价、同学互评、日常行为记录(如寝室文明、课堂出勤、参加集体活动情况)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权重约占15%-20%。如有违纪行为,则会扣除相应分数。
  • 身心素质与发展能力(能力分):这部分涵盖内容较广,包括:
    • 体育健康:体育课成绩、体质测试达标情况、参加体育锻炼和竞赛的表现。
    • 专业技能与创新:参加技能竞赛获奖、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与科研或技术革新项目等。
    •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日常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和效果。
    • 文化艺术素养:参加文艺活动、发表文学作品、获得艺术类考级证书等。
    • 学生工作与社团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社团骨干的履职情况。
    这部分通常采用加分制,根据学生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进行累计加分,设有上限,权重约占10%-20%。

各部分的具体权重和加分细则,由学校在综合测评办法中予以明确规定。


六、 评定过程中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为保证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异议处理机制。

  • 全程公开透明:评定政策、名额、条件、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均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 纪检监察介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评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涉及评定工作的信访和举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 异议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所在系(院)评审工作组或直接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工作组或学生工作处应在接到申诉后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如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可提请校级评审领导小组复议。
  • 责任追究:对于在申请和评定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下一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评审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的,也将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七、 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特色与导向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紧密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呈现出鲜明的特色与导向。

  • 突出职业技能导向:在综合测评和能力加分中,高度重视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将技能竞赛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作为重要的加分项,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契合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 鼓励创新创业精神:设立相关的单项奖学金,并在综合测评中对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竞赛取得成绩的学生给予倾斜,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潜能。
  • 强化综合素质评价:打破“唯分数论”,将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方面的表现量化纳入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健全人格。
  • 对接区域产业需求:通过设立企业专项奖学金,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引入校园,引导学生关注行业发展,提前规划职业生涯,增强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 发挥资助育人功能:特别是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在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实际问题的同时,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努力成才。

昆山登云科技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设计周密、操作规范、导向清晰的制度体系。它不仅是学生追求卓越的“指挥棒”,也是学校实现育人目标的重要抓手。通过这一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优良学风的形成,为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该细则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调整,以期更好地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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