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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开设有哪些奖学和助学金(新疆师大奖助学金)

新疆师范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始终秉持“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构建了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奖助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同时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对人才培养的重视,也展现了学校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办学理念。通过系统化的资助政策,新疆师范大学有效缓解了学生的经济压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坚实保障。

新疆师范大学的奖助体系以“奖优”与“助困”并重为基本原则,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资金、社会力量捐赠等,形成了以国家资助为主体、学校资助为补充、社会资助为延伸的立体化格局。该体系设计科学,覆盖面广,针对性强,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学生的资助要求,是学校学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设立的奖助项目

国家层面设立的奖助学金是新疆师范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具有权威性高、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的特点。

  •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评审一次。申请者需满足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等严格条件。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这是在校学生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之一。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学习成绩优秀。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该奖学金将“助学”与“奖优”相结合,极大地激励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奋发向上。
  •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主要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评定,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资助标准通常分别在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之间浮动,具体金额根据当年资金情况确定。这是覆盖面最广、惠及学生最多的助学金项目。
  •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设立,旨在资助自治区内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与国家助学金类似,是对国家助学金的有效补充,进一步扩大了资助覆盖面。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助项目

新疆师范大学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设立了多项校级奖助学金,体现了学校自身对学生成长的投入与关怀。

  • 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面向全校学生设立,用于奖励在学习成绩、思想道德、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进行评定,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个等级,奖金数额逐级递减,旨在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
  • 学校助学金:由学校出资,用于补充资助那些未能获得国家助学金或资助额度不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其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得到保障。评定过程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
  • 特殊困难补助:针对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而设立的应急性资助。
    例如,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可向学校申请此项补助,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资金帮扶。
  • 学费减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学生申请,视情况给予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是一项重要的帮扶措施。
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助项目

新疆师范大学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吸引企业、基金会、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在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丰富了资助内涵,形成了良好的助学氛围。

  • “昆仑”助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業或个人捐赠设立,旨在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鼓励他们扎根边疆、奉献社会。
  • “红湖”奖学金:由优秀校友发起设立,旨在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传承学校精神文化。
  • 各类企业专项奖学金/助学金:许多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会在特定专业或学院设立专项奖助金,如“电信奖学金”、“银行助学金”等,既是对学生的资助,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培养后备人才的体现。

这些社会奖助项目的设立标准、金额和评审办法均由捐赠方与学校共同商定,它们不仅提供了物质支持,更搭建了社会与学子之间的桥梁。

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除了直接的奖助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也是资助体系的重要支柱,侧重于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

  •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申请贷款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甚至部分生活费。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并享有还款宽限期和优惠政策。这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就学资金问题的主渠道。
  • 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内设立了大量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务等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鼓励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获取报酬,锻炼能力。勤工助学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岗位设置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情况,实行小时工资制,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
资助政策的申请与评审流程

为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新疆师范大学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学校会在每年秋季学期初启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这是申请多项助学金的基础。学生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辅以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环节,最终确定困难等级。

各项奖学金的申请通常在每学年开学后集中进行。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各项奖学金的申请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随后,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并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助学生名单。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行文公布,并及时将奖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整个流程管理严格,透明度高,有效保障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资助体系的育人成效与展望

新疆师范大学完善的奖助体系不仅提供了经济上的支持,更蕴含着深厚的育人功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荣誉性奖项,树立了优秀榜样,营造了崇尚学术、积极进取的校园风气。各类助学金和补助切实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向学。勤工助学岗位则培养了学生的劳动观念、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整个资助过程也是一场深刻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立志回报社会。

展望未来,新疆师范大学将继续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资助体系。一方面,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助总量和项目多样性;另一方面,会更加注重精准资助,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准确性,确保资助资源真正用于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于此同时呢,学校将强化对受助学生的跟踪管理和成长指导,通过组织公益活动、能力培训等方式,全面提升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从“经济资助”到“发展资助”的转型升级,最终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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