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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奖学金评定标准)

关于阜阳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阜阳师范大学作为安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始终秉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人才。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一套系统、规范、透明的奖学金评定体系。该体系不仅是学生评价与激励的核心机制,也是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总体而言,阜阳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涵盖了多个奖项类别,旨在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学生。评定过程通常以学年为单位,紧密结合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道德、实践能力、身心素质等多维度表现,并设有明确的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监督机制。细则内容详尽,标准清晰,力求在最大程度上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
于此同时呢,细则也根据不同奖学金的具体设立方(如国家、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其科学性与时效性。理解并熟悉这套评定细则,对于每一位阜师大学子规划学业生涯、争取荣誉至关重要。阜阳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阜阳师范大学的奖学金制度是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激励体系,其评定细则构成了这套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石。细则的制定与执行,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导,同时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工作实际,旨在通过科学评价和正向激励,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一、 奖学金体系的基本构成与设立宗旨

阜阳师范大学的奖学金体系主要由以下几大类构成: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较高,荣誉性极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奖励与资助相结合的特点。
  • 校级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是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类别。通常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一等、二等、三等不同等级)、单项奖学金(如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等)、以及针对特定群体或目标的专项奖学金。
  • 社会捐资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如“华图教育奖学金”、“天邦奖学金”等。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通常会体现设奖方的特定意愿和要求。

所有奖学金的设立,其根本宗旨是一致的:立德树人奖优促学全面发展。它们共同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激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锤炼意志品格,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 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阜阳师范大学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最核心的原则。评定标准、评定程序、名额分配、申请条件等信息均会通过正式渠道(如学校官网、学生工作处通知、各学院公告栏等)向全体学生公布。评审过程接受师生监督,初评结果和最终名单会进行公示,确保整个流程在阳光下运行。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核心在于“奖优”。评定不以“普惠”或“平均”为导向,而是严格依据评定条件,择优遴选表现最为突出的学生。这确保了奖学金真正起到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的作用。
  • 综合测评与重点考察相结合原则:评定并非只看学业成绩单一方面,而是建立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综合测评体系通常包含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素质、身心素质、实践与创新能力等多个模块。在综合考评的同时,对不同奖项会有侧重点,如国家奖学金更强调学业的顶尖水平,而单项奖学金则突出其在特定领域的卓越表现。
  • 动态管理原则:奖学金资格并非一劳永逸。学校会对获奖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如果学生在获奖后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学业成绩大幅下滑等情况,可能会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三、 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尽管不同类别的奖学金有其具体的附加条件,但申请者必须普遍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学习年限条件:申请者必须是具有阜阳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并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 学业成绩条件:这是硬性指标。申请者在上一学年度内,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对于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对学业成绩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有明确的最低要求。
    例如,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日常表现条件: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特定条件:对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生活俭朴。对于社会捐资奖学金,可能还会有设奖方提出的其他特殊要求。

四、 评定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阜阳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明确,层层负责。

  • 学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这是校级最高评审机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其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奖学金评定的总体政策、办法,审批全校性的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审定国家级和校级重要奖学金的最终获奖名单,并裁决评定过程中的重大争议。
  • 学生工作处(部):作为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发布评定通知、制定工作流程、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初评结果、组织校级评审会、管理奖学金经费、制作和发放荣誉证书等。
  • 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或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这是评定工作的关键执行层。负责向本院学生宣传解读评定政策、组织学生申报、审核申请材料、依据细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 班级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由班委、团支部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对本班申请者的日常表现、参与活动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为学院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五、 评定工作的具体流程与时间安排

奖学金评定工作通常按学年进行,流程规范,环环相扣。


1.前期准备与宣传发动阶段(每学年9月-10月初)
  • 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下达的名额和学校预算,制定本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分配、评定标准和时间节点。
  • 通过办公系统、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发布正式通知。
  • 各学院召开辅导员、班主任会议,部署评定工作,并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全体学生传达,确保人人知晓。

2.学生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阶段(10月上旬)
  •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等)。
  • 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资格和表现进行初步审核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意见。

3.学院初审与公示阶段(10月中旬)
  • 学院评审工作组认真审核所有申请材料,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和班级评议意见,按照择优原则进行初评,确定本院各类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 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4.学校复核与审定阶段(10月下旬)
  • 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 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等部门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复核,重点核查学业成绩、违纪情况等。
  • 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对国家级奖学金等重要奖项的推荐人选进行审议,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全校公示与表彰奖励阶段(11月)
  • 将校级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通常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行文公布获奖名单。
  • 举行颁奖典礼或通过其他形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按规定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卡。

六、 综合素质测评的核心地位与具体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评定奖学金的最主要依据,其体系设计科学全面。

  • 思想道德素质(A):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法纪观念、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社会实践等。通常由基础分值和奖惩加减分构成,如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见义勇为等表彰可加分,而受处分则会扣分。
  • 学业成绩素质(B):这是权重最高的模块。通常以学生该学年所修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为主要计算依据,直接反映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学习能力。
  • 身心素质(C):考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课成绩、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情况,以及心理健康水平、适应能力和人际关系等。
  • 实践与创新能力(D):此模块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包括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活动、文艺创作、体育竞技、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取得的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奖项或认定,会获得相应的加分。

总测评分数(Z)一般为各模块得分加权之和,即 Z = Aa% + Bb% + Cc% + Dd% (其中a、b、c、d为各模块权重,且a+b+c+d=100)。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对权重进行微调,但学业成绩素质(B)的权重通常占据主导地位。


七、 特殊情况的处理与争议解决机制

评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对此有相应规定。

  • 转专业学生:通常,转专业学生在评定学年内,其奖学金评定在原学院进行,因为其成绩和表现主要发生在原专业班级。
  • 交流生:在外校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的成绩经学校认定后,计入总成绩参与排名和评定。
  • 退伍复学学生:根据国家政策,退伍复学学生在奖学金评定、助学金申请等方面享有一定的优待政策,学校会按规定执行。
  • 争议解决:如果学生对评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首先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在接到申诉后及时复核并答复。如学生对学院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工作处或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学校会组织专门调查,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八、 奖学金评定对学风建设的深远影响

科学合理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对阜阳师范大学的学风建设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它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通过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向全体学生传递了“学习为本、全面发展”的成才观,引导学生不仅要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也要注重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实践创新能力。

它营造了良性竞争氛围。明确的评定标准和程序,使得学生之间的竞争有章可循,是公开、公平的学业和能力竞争。这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潜能,在校园内形成了你追我赶、奋发向上的学习风气。

再次,它促进了学生的自我管理与规划。学生为了达到奖学金评定标准,会主动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积极参与各类有益活动,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从而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它强化了榜样示范作用。获奖学生的事迹通过表彰大会、优秀学生报告会、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为其他学生树立了可学可及的身边榜样,起到了良好的引领和激励效果。

阜阳师范大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套严谨、系统、动态发展的制度规范。它根植于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实际,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全面的评价,有效地发挥了奖励优秀、激励全体、引导学风的重要作用。对于每一位阜师大学子而言,深入理解并努力达到这些评定标准,本身就是一段宝贵的成长经历,是迈向成功成才之路的重要阶梯。学校也将根据时代发展和育人需求,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细则,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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