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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江财现经管奖学金细则)

关于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其奖学金评定工作不仅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核心机制,也是学院学风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该学院的奖学金评定体系总体上呈现出制度健全、维度多元、程序严谨的特点,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评选,真正发挥奖学金的导向与激励功能。其评定细则并非单一标准,而是一个综合了学习成绩、思想道德、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动态评价系统。它不仅关注学生的智育成绩,更将德育置于首位,同时大力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体现了现代高等教育“五育并举”的育人理念。评定过程通常遵循“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规范化流程,并强调公示环节以确保透明与公正。总体而言,该细则的制定与实施,致力于选拔和表彰那些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从而在全院范围内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持。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解

一、 奖学金评定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设立并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其根本宗旨在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奖学金的评定不仅是对学生过往成绩的肯定,更是对其未来发展的鞭策与期望,是学院育人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学院遵循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生命线。所有评定标准、程序、名额及最终结果都必须向全体学生公开,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 择优评选、宁缺毋滥原则:奖学金的核心在于“奖优”,必须严格依据评定标准,选拔出真正优秀的学生。如果某些奖项在某一年度没有完全符合标准的申请人,则允许出现名额空缺,以维护奖学金的严肃性和含金量。
  • 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评定不唯分数论,而是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身心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引导学生注重综合素质的提升。
  • 动态管理原则:学院会根据国家政策、学校发展要求以及学生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对评定细则进行调整和优化,使其始终保持科学性和时效性。


二、 奖学金的主要类型与设立方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构成多元,资金来源和奖励对象各有侧重,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 国家级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高,荣誉性强。国家励志奖学金则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关怀与激励。
  • 校级奖学金:由江西财经大学统一设立,面向全校学生,如“优秀学生奖学金”等,通常根据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
  • 院级奖学金:由现代经济管理学院自行设立,资金来源可能包括学院经费、社会捐赠等。这类奖学金通常更具学院特色,可能设立如“单项标兵奖学金”(学习标兵、科研创新标兵、社会工作标兵等)、“新生奖学金”等,旨在奖励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校内设立,如以企业或个人命名的奖学金。这类奖学金的评定条件可能会结合设奖单位的意愿,侧重于特定专业、特定能力或特定品质的学生。

不同奖学金的金额、评选周期(通常为每学年一次)和具体申请条件存在差异,学生需密切关注学院发布的年度评选通知。



三、 参评基本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学生都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这些条件是参评的“门槛”:

  • 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通常要求学生在评选学年内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 学习年限要求: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处于标准学制年限内(例如,四年制专业的大
    二、大
    三、大四学生可以参评,延长学制的学生一般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 学习成绩要求:这是核心条件之一。申请者评选学年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无挂科记录),且智育成绩(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需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具体的排名比例要求会根据不同奖学金等级而有所差异,例如申请国家级奖学金的要求会极为严格。
  • 体育锻炼要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达标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良好等级以上。

凡是有以下情况之一者,通常将失去当学年的奖学金参评资格:受到党、团、行政处分尚未解除者;有课程不及格者;在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其他经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情形。



四、 核心评定指标体系与计分方法

奖学金的评定通常与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紧密挂钩,综合测评成绩是对学生一学年表现的量化评价结果,是奖学金等级划分的主要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以100分制为例)一般由德育素质智育成绩体育素质能力素质四个模块构成,各模块赋予不同的权重。

(一)德育素质测评

德育测评主要考察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和生活作风等。通常采取“基础分加减分”的方法。

  • 基础分:大部分学生只要无不良表现,均可获得一个基础分。
  • 加分项:如被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各类精神文明奖、见义勇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等。
  • 减分项:如受到通报批评、无故缺席集体活动、有违反校纪校规但未达到处分级别的行为等。

(二)智育成绩测评

智育成绩是综合测评中最具权重的一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与效果。其计算公式通常为:

智育成绩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

即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其换算成的百分制成绩。课程范围一般指评选学年内所修的全部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

(三)体育素质测评

体育测评主要依据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合格或体测达标是基本要求,成绩优异者可获得更高分数。
于此同时呢,积极参加校级、院级运动会并获奖也会在能力素质部分或体育素质部分获得额外加分。

(四)能力素质测评

能力素质测评旨在鼓励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是体现“五育并举”的关键环节。加分项目繁多,主要包括:

  • 科研与创新:在正式学术期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在“挑战杯”等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
  • 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并获奖。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担任学生干部(班委、学生会、社团等)并考核合格;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表彰;参与组织大型活动表现突出。
  • 文体艺术:在文艺演出、艺术比赛、体育竞赛(非体质测试类)中获得名次。
  • 技能证书: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权威技能证书(如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

各项成果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证书、文件、出版物等),并按照学院制定的详细加分标准表进行认定和加分,不同级别(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和等次(
一、
二、三等奖)的奖项加分值不同。

最终,综合测评总分 = 德育分 × 权重 + 智育分 × 权重 + 体育分 × 权重 + 能力分 × 权重。各模块的权重系数由学院统一规定,通常智育成绩权重最高,凸显学业之本。



五、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工作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有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以确保公正和效率。

(一)组织机构

  •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审定评定细则、分配名额、审批最终获奖名单及处理申诉事宜。
  • 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团委):是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发布评选通知、组织申报、审核材料、协调各班级开展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班委、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本班级学生的初步评议、材料核实和民主推荐工作。

(二)工作流程

  • 启动与宣传:每学年开学后,学院发布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明确评选类型、名额、条件、时间和具体要求。
  •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班级初评: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和资格,结合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提出班级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
  • 学院审核与公示: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并提交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数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 审批与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获奖名单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针对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由学院正式行文公布(针对院级奖学金)。
  • 表彰与奖金发放:学院通常会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奖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在整个流程中,公示环节至关重要,是保证“公开”原则和接受监督的核心步骤。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学院会认真调查核实并予以答复。



六、 特殊情况的说明与注意事项

在评定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细则中通常也会有相应规定:

  • 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学生在评选学年内,如果两个专业都就读过,其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一般归入新转入的专业和班级进行。
  • 交流生:在外校交流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生,其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如何换算和认定,学院会有专门的认定办法。
  • 集体项目获奖:对于团队参与的竞赛或活动获奖,成员的加分会根据其在团队中的贡献(如排名顺序)进行分配,并非所有成员获得同等加分。
  • 材料真实性:严禁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学年及后续学年的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 奖项兼得问题:通常情况下,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高级别、高金额奖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申请兼得不同类别的荣誉证书。具体规定以当年通知为准。

学生需要认真阅读每年的具体评选文件,主动向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不清楚的问题,确保自身权益。



七、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影响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精心设计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影响远不止于物质层面的奖励。它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内在动力,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积极学风。它像一根指挥棒,引导学生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而是积极投身于科研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第二课堂,促进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再次,通过公开透明的评选,树立了可学可比的榜样,发挥了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传播了正能量。对于获奖学生而言,奖学金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个人简历上的亮点,对未来求职、深造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学院而言,一套科学公正的奖学金制度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院吸引力和美誉度的重要保障。
因此,深入理解并积极参与奖学金评定过程,对于每一位在校生的成长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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