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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是怎样的(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细则)

关于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的综合评述湖北健康职业学院作为一所专注于培养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领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其奖学金制度的设立与实施,是学校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全面发展。该奖学金评定细则并非单一的文件,而是一个系统化、层次化的评价体系,其核心导向是“公平、公正、公开”与“择优评选”。它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智育),更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德育)、身体素质(体育)、审美素养(美育)和劳动实践(劳育)纳入综合评价范畴,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五育并举”的核心理念。细则通常对奖学金的种类、金额、评定条件、评定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作出详尽规定,确保评选工作有章可循。对于学生而言,深入理解并努力达到这些评定标准,不仅是为了获得经济上的资助与荣誉上的肯定,更是对自身整个学年学习成果、综合素质的一次全面检视与提升。该细则的执行,有效营造了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校园氛围,对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优秀健康事业人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详述
一、 奖学金体系概述与设立宗旨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激励系统,旨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号召,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该体系的设立,首要宗旨在于激励学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掌握过硬技能,同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技能精湛的复合型人才。奖学金制度也是一种重要的资助方式,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优秀学生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使其能更专注于学业。通过公开、公平的评选,奖学金制度有助于在校园内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构建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

学院的奖学金通常涵盖以下几个主要类别: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这是当前高等学校学生能够获得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国家级奖学金,评审标准极为严格。
  • 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样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学生。它兼具奖励优秀和资助扶贫的双重属性。
  • 学院奖学金: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自主设立,一般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及单项奖学金等多个等级,覆盖面相对较广,是激励在校学生的主要形式之一。
  • 企业或社会奖学金:由热心教育事业的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通常会有特定的评选要求,如针对特定专业、具备某种特质或技能的学生。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学年秋季学期初集中进行,评审对象为在校就读满一学年的学生。


二、 评定工作的核心原则

为确保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在整个评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以下核心原则:

  •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这是评定工作的生命线。“公平”意味着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都拥有平等的申请和参与竞争的机会;“公正”指评定过程严格依据既定标准,客观评价,不受非客观因素干扰;“公开”则要求评定的政策、名额、程序、结果等关键信息向全体师生公示,接受广泛监督。
  • 择优评选原则:奖学金的核心目的在于激励最优者。评定工作始终坚持“优中选优”,将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奖学金真正授予最符合条件、表现最为突出的学生。
  • 动态管理原则:学生的表现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奖学金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不搞终身制。上一学年获奖不代表本学年必然获奖,这持续激励学生保持进取心。
  • 全面衡量原则:打破“唯分数论”,在看重学业成绩的同时,全面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身体素质等,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 各类奖学金的具体评定条件

不同类别的奖学金,其具体评定条件各有侧重,但通常都包含一些共通的基本条件和特殊的资格条件。

(一) 基本条件(通用条件)

申请任何一类奖学金的学生,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 按规定完成学籍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国家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学业成绩要求极为突出:

  •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未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则需要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这种“特别优秀”通常需要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的重要奖项或认可。
  • 学年内所修课程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
(三)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满足:

  •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已录入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 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应位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
  • 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四) 学院奖学金的特定条件

学院奖学金的分级通常与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直接挂钩:

  • 一等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名列前茅,具体比例由学校每年划定(例如专业前5%)。
  • 二等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良(例如专业前15%)。
  • 三等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良好(例如专业前30%)。
  • 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科技创新等某一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对其总成绩的要求可能适当放宽。

四、 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与计算

综合测评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核心量化依据,它通常由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五个方面的得分加权计算得出。具体构成比例可能因学院和专业特点略有微调,但大体框架如下:

(一) 德育成绩(约占20%-25%)

德育成绩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法纪观念、集体荣誉感、行为规范等。评分依据包括:

  • 辅导员(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等主观评价。
  • 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团活动的出勤与表现。
  • 遵守校纪校规情况,有无违纪记录(实行扣分制)。
  • 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加分。
  • 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的表现与时长。
(二) 智育成绩(约占60%-70%)

智育成绩是综合测评的主体部分,直接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效果。其计算基础是学生该学年内所有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GPA)或加权平均分。计算公式通常为:智育得分 = ∑(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学校会对不同成绩等级(如优秀、良好、中等、及格)设定对应的绩点值。

(三) 体育成绩(约占5%-10%)

体育成绩考核学生的身体素质和体育锻炼情况:

  • 体育课成绩或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情况。
  • 参加早操、课外体育活动的出勤率。
  • 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加分。
(四) 美育与劳育成绩(约占5%-10%)

这部分成绩合并计算或分别计算,旨在鼓励学生提升审美素养和劳动技能:

  • 美育:参加文化艺术活动、讲座,在文艺比赛、艺术创作中获奖,选修相关课程等。
  • 劳育:参加宿舍卫生打扫、校园环境维护、生产实习、社会实践等劳动活动的表现和评价。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并履职尽责也可计入此项。

最终,学生的综合测评总分 = 德育得分 × 权重 + 智育得分 × 权重 + 体育得分 × 权重 + (美育+劳育)得分 × 权重。


五、 评定的组织机构与完整流程

奖学金的评定是一个严谨的组织过程,涉及多个层级。

(一) 组织机构
  •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审核评定办法,审批最终获奖名单。
  • 系(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由系部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系部的具体评定工作。
  • 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本班级的初步评议和推荐。
(二) 评定流程
  1. 启动与宣传:学年初,学校发布评定工作通知,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评定细则。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班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
  3. 班级民主评议与推荐: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申请材料,结合学生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推荐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部评定工作组。
  4. 系部初审与公示:系部评定工作组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根据综合测评成绩和评定条件进行排序和筛选,形成系部推荐名单,在全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5. 学校审核与审批: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推荐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核。对于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评审后还需将推荐名单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备案。
  6. 全校公示:学校将审批通过的最终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 表彰与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举行表彰大会,并通过财务处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

六、 监督机制与异议处理

为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监督与申诉机制:

  • 全过程监督:学校纪检部门、学生工作处对评定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规范。
  • 公示制度:班级、系部、学校三级公示是接受师生监督的关键环节。
  • 异议申诉渠道:在公示期内,任何师生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系部评定工作组或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受理机构必须在接到申诉后规定时间内组织复查,并作出答复。
  • 责任追究:对于在评定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及后续学年的参评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证书。对工作失职的评审人员,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七、 奖学金评定的意义与学生应对策略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其意义远超出物质奖励本身。它像一根指挥棒,清晰地指明了学校对学生成长的期望方向——即成为德技并修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对于学生而言,应对这一评定体系的最佳策略并非临时抱佛脚,而是将其内化为日常学习生活的行动指南。

学生应端正态度,重视全面发展。要从入学之初就认识到,优异的学业成绩是基础,但绝非全部。应主动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积极承担社会工作,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在实践锻炼中提升综合素质。

熟悉规则,提前规划。认真研读学生手册中的相关细则,了解各项加分类别和标准,结合自身兴趣和特长,有目标地参与能够提升综合测评分的活动。

再次,要保持诚信,坚守底线。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务必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诚信是做人之本,任何投机取巧的行为都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平常心看待,重在过程。奖学金是激励和肯定,但不是学习的唯一目的。即使未能获奖,努力提升自我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通过参与评选,客观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为下一阶段的成长明确方向,这才是奖学金评定更深层次的价值所在。

湖北健康职业学院的奖学金评定细则是一个科学、严谨、导向明确的制度体系。它通过量化的指标和规范的程序,将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目标落到实处,有效地激发了广大学子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为培养新时代健康事业所需的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每一位学子都应当深入理解并积极践行这一细则所倡导的精神,努力使自己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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